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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 公元前475年到前221年秦统一以前的中国历史时期。
这一时期各国混战不休,故前人称之为战国。但前人也 把春秋、战国合称东周,还有称战国为列国或六国者。战 国始于何年,过去有不同的划分法。《史记》的《六国 表》定在周元王元年(前
475),而《资治通鉴》则以 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作为战国开端。前403 年似失之稍晚,故现在已很少有人采用这一划分标准。 战国和春秋一样,全国仍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但趋
势是通过兼并战争而逐步走向统一。春秋时全国共有一 百多国,经过不断兼并,到战国初年,只剩下十几国。大 国有秦、楚、韩、赵、魏、齐、燕七国,即有名的“战 国七雄”。除七雄外,越在战国初也称雄一时,但不久即
走向衰亡。小国有周、宋、卫、中山、鲁、滕、邹、费 等,后来都先后被七国所吞并。与七雄相毗邻的还有不 少少数民族,北面和西北有林胡、楼烦、东胡、匈奴、仪 渠,南面有巴蜀和闽、越,至秦统一,已多与汉民族融
合。 七国的疆域情况是:秦占有今陕西及甘肃之东南部, 以后渐进到今四川、山西、河南。都城最初在雍(今陕 西凤翔),最后迁咸阳。韩的国土是七国中最小者,今
晋东南及豫中、豫西部都属韩地,都城在平阳(今山西 临汾),后迁郑(今河南新郑)。赵占有今山西的中部、 北部以及河北中部和西北部,后拓地至今内蒙古南部的 黄河两岸,都城在邯郸。魏占有今晋南及豫北和豫中偏
东一带,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后迁大梁(今河 南开封)。齐占有今山东北部及河北东南的一部分,都 城在临淄。楚占有今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江苏、浙 江和山东的一部分,都城在郢(今湖北江陵),后迁于
陈(今河南淮阳)、寿春(今安徽寿县)等地。燕占有 今河北北部及辽南一带,后又占有今辽东和内蒙古、吉 林的一部分,都城在蓟(今北京),其下都在今河北易 县。
司马迁因当时缺乏完整的战国史专著,故《史记》 只能根据保存在《战国策》、《世本》等书中的原始材 料写成有关战国史的纪传和世家。银雀山、马王堆、云
梦等地所出土的竹简和帛书,以及各种器物上的铭记材 料,都有许多重要的史料,可订正或补充《史记》等书。
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 从春秋晚期到战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而经济的 发展,又和生产工具、技术的改进以及生产者劳动积极
性的提高有密切关系。 生产工具方面所出现的革命性变革,主要是铁器的 出现和广泛使用。春秋末年已经有了铁器,但不普及。进 入战国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离不开铁工具。在
《孟子》书里已提到铁耕。《管子》则以为:农夫必须 有铁制的耒、□、铫,女工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必须 有斤、锯、锥、凿。否则他们就不能成其事。据现在所 知,河南、陕西、山西、山东、河北、辽宁、湖南、湖
北等省都出土过战国铁工具,可见当时使用铁器的区域 异常广阔。而且铁工具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如有锄、□、 镰、□等农具,也有斧、锛、凿、刀等手工工具,在同 一种工具中又有大小或不同式样的差异。在青铜器时代,
铜工具往往和木、石、骨、蚌制成的工具并存。到战国 时,不仅木、石工具渐渐消失,就是青铜工具也日益减 少。锐利而坚固的铁工具大量地使用于农业和手工业,大 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见彩图战国时期的铁犁头、战
国时期的铁镰刀) 铁工具 河北易县燕下都22号墓遗址出土 铁工具 河北易县燕下都22号墓遗址出土 战国时井田制瓦解,田地不再由各家共耕,魏国有
“行田”之制,即将土地分成小块,每家农民可受地百 亩。其他各国也如此,除百亩之田,还有小块宅圃之地。 小农对田地虽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但耕作是由五口 之家的小农所独力完成,国家每年按其产量征收十一之
税,故耕作可以多收多得,农民对种田有很大的积极性。 另外,社会上出现了具有独立经济地位的手工业者和商 人,其中有些人因经营得法而发财致富。总之,战国时 期,因为农业、手工业中个体经营的加强,促使社会生
产力迅速提高,经济很快繁荣起来。 农业 战国时期,农具和耕作技术都有改进和提高。 农具仍以耒、□为主,但不同于过去者是在木制的耒、□ 上套上了铁口。其他如锄、铲、镰等也都是铁制的,在
长江流域仍以青铜工具为多,但类型也多于以往。各地 都大大改变了长期以来以木、石、骨、蚌来制作工具的 局面。云梦秦律中有“田牛”和“其以牛田”的记载,表 明耕作中已使用牛,有关牛耕的具体情况在文献中记载
极少,表明牛耕并不普遍。 铁农具使用的结果,既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可耕 地面积增多,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又可深耕。 《孟子》、《韩非子》有“深耕易耨”,“耕者且深,耨
者熟耘”的说法,是当时普遍推行深耕的确证。《庄子》 说:“深其耕而熟□之,其禾蘩以滋。”□是除草和松 土,若使□和深耕配合起来,种出的谷物,不仅颗粒饱 满,而且结实也更多。《吕氏春秋》说深耕的另一好处
是:“大草不生,又无螟蜮。”即可减轻草害和虫害。由 于深耕的好处甚多,所以受到人们普遍重视。 施肥也有很大发展。《荀子》说:“多粪肥田,是 夫众庶之事。”并认为田肥,就可多收谷实。“粪”,是
指以水沤草或焚草为灰。当时农民于夏末芟刈杂草,俟 其干后纵火以焚之,经过大雨,使田地既不长草,又起 到施肥的作用。又有施种肥之法。据《周礼》记载,用 不同兽骨之汁浸泡各种种子,能使作物生长得更好。
人们对人工灌溉也很重视。《庄子》中说当时有一 种名为桔槔的工具,利用杠杆原理以汲水。对于小面积 的灌溉颇为方便。田间则普遍修建灌溉的沟渠和水闸或 堤防,以便蓄水和排水,保证农田不受旱涝之灾。另外还
有大规模的人工河道或其他水利工程。魏在惠王时,曾 开大沟,引黄河之水入圃田泽(今河南中牟西),又引 圃田之水到大梁。魏襄王时,邺(今河北临漳)令史起, 开渠引漳水灌溉邺一带的田地,使盐碱地变为良田。秦
昭王时,蜀郡将李冰在今四川灌县修都江堰,解除了岷江 的水害,并使成都大平原获得灌溉和航运之利(见彩图 四川灌县都江堰水利工程 始凿于战国初期,秦昭王(约 公元前280年)时期基本完成)。战国末年,秦用韩水
工郑国,在关中开渠以沟通泾、洛二水,即有名的郑国 渠,渠两岸的“泽卤之地”四万余顷,变成“收皆亩一 钟”的良田,关中成为沃野,秦因此更加富足。这类大 规模的工程,改变了某些地区的经济面貌。
随着农业经验的丰富,出现了一些有关农学的著作, 如《管子》的《地员篇》就记录了许多有关辨认土壤的 知识,并指出应根据土壤的情况种植适当的作物。《吕 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
四篇,是战国末农学著作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书中对 整地保墒、间种、行种以及通风日照对作物生长的作用, 适时收割的重要性等,都有精当的论述。可见当时农业 正朝着精耕细作的方向发展。
农业的发达,使产量有所提高。据李悝的估计,魏 国一百亩田平常年景可收一百五十石,如遇大丰收可达 三百石或六百石。《孟子》说: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 百亩之田,上者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
食六人,下食五人。《吕氏春秋》也说“上田,夫食九 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而不可以损”。这些话表 明,当时五口之家耕田百亩,其收成除供其家庭消费外, 还能养活多少不等的非农业人口,为社会上提供较过去
更多的一些剩余产品,从而加强了农业和手工业、劳心 和劳力之间的分工。这是战国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发达 的重要物质条件。 手工业 冶铁是一种新兴的金属冶铸业。最初大约
始于春秋末,到战国时有了很大的进展。《山海经》中 提到“天下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 十”。在叙述某山的各种资源时,常有“其阳多铜,其 阴多铁”的话。反映出人们对铁矿资源情况的了解已很
充分。《管子》还说:“上有赭者,下有铁”,则当时 人已掌握通过辨认矿苗来找矿的方法。 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地出土了大量的战国铁器。其 中以农具、手工工具为最多,也有兵器和其他器物。还
发现有铸造铁器所用的铁质或泥质的范。根据对出土铁 器化验结果得知,当时从块炼法炼制出一种质地较软的 铁,但也能将其加工冶炼成坚硬的生铁。由于生铁性脆, 时人乃用柔化技术使其变成韧性铸铁。冶工还掌握了将
块炼法得到的铁渗炭成钢的技艺。在战国几百年间,能 从较原始的块炼法进入到冶铸生铁和炼铁为钢的冶铸方 法,技术进步之快,在世界冶金史上少有,表明中国冶 铁技术在当时世界上已居于领先地位。
冶铜业在战国手工业中仍占据颇为重要的地位。湖 北大冶的铜绿山,发现一处属于春秋到战国时期的铜矿 遗址,矿井深达五十米,井下有纵横交错的巷道,为了 防止坍塌,巷道中都架设木制的支架。矿工用青铜或铁
制的工具开采矿石,用木辘轳作为提取矿石的工具。据 今人的估计,当时在连续几个世纪中,开采的矿石可达 十万吨左右,从这一遗址的情况来看,当时开采铜矿已 具有较大的规模,开采技术也较为先进。
铜除了铸造礼器、乐器之外,还要铸作钱币、符节、 玺印、量器等物,社会对铜的需求量很大,故铜器物制造 水平仍有提高。据《周礼·考工记》,当时有所谓“钟 鼎、斧斤、戈戟、 大刃、 削杀矢、鉴燧”这样的“六
齐”。“齐”指铜、锡的比例。“六齐”即按六类不同 器物而定出不同的铜、锡比例。为了更好装饰铜器表面, 在铜器表面刻出细槽,再将金、银丝嵌入,形成美观的 图案花纹。器物铭文也可采用此法。这就是所谓的错金银,
铜器经过这种加工之后,具有更大的艺术魅力。 铁胄(正面) 铁胄(背面) 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 丝麻织物的生产也颇为发达。东方的齐国就以多“文
采布帛”而著名当时。一些古墓出土的麻织品中,有很细 的麻布,每平方厘米有经线二十八支,纬线二十四支。在 湖北江陵马山的楚墓中出土一批数量很多的丝织品,保 存较好,尤属罕见,其中包括绢、罗、纱、锦等不同品
种,以绢的数量为最多。绢每平方厘米有经线五十支,纬 线三十支。最细密的,经线达一百五十八支,纬线达七十 支。绢被染成红、黑、紫、黄、褐等颜色。罗、纱是属 于质地稀薄的丝织物。这批织物中最珍贵的锦,是用提花
机织出的质地较厚的丝织品,上面有五彩的动物或人物 花纹,表明当时已有构造复杂的纺织机,织匠则掌握了 难度较高的纺织技巧。出土品中还有不少的刺绣。绣的 方法分平绣、锁绣两种,绣于罗或绢上,绣出色彩绚丽
的龙、凤、虎等图案花纹。从上述遗物看出,战国时丝 织品生产方面,无论是纺织、染色或是提花、手绣,都 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 战国手工业,一部分为官府经营,一部分属民营。官
府手工业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商、周,战国时不过继其余 绪而已,但在经营的门类、规模以及技巧方面都有新的 发展。象新出现的冶铁业,也是官府工业中所不可缺少 者。当时官府除生产和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盐、铁、钱
币之外,还旁及于漆器、陶器、纺织和金银玉石等领域。 漆座屏 湖北江陵望山出土 民营手工业约开始于春秋末,进入战国后获得很大 发展。盐、铁等重要门类中,有不少民营作坊。如魏的
猗顿以经营河东池盐而著名,经营冶铁者尤多,如魏的 孔氏,赵的卓氏、郭纵,都以冶铁而致富,史称孔氏“家 致富数千金”,郭纵可以和“王者埒富”。也有经营其 他矿产者,如秦的巴寡妇清,其先世就拥有出产丹砂的
矿山,故能“擅其利数世”。官府作坊的产品,大部分 供直接消费,仅有一部分才拿去出售,而私营则不然,其 产品主要是供销售。因而民营手工业的发达,可为市场 提供更多的商品,对商业交换的兴盛起到重要作用。
商业 农业、手工业分工的加强,促进了产品交换 的发达。当时手工业者不耕田能得到粮食;农夫不从事 手工业,也能得到布帛和陶器、铁器。 交换的频繁使许多物品都进入市场而成为可以买卖
的商品。《荀子》说当时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 翮、齿革、丹干,东方的织物和鱼、盐,西方的皮革、文 旄,都出现于中原的市场之上。商业有一种巨大的吸引力,
可以把出产在遥远地方的特产集中在一起。 《史记》的 《货殖列传》开列出市场上名目繁多的商品名称,从农 产品、手工业产品到矿产品、畜牧产品等物,几乎是应 有尽有。据云梦秦律,可知秦国从粟、麻、丝、牛、羊、
豚、鸡、鱼到脂、胶、筋、角以及铜器、铁器,都是可 以买卖的商品。甚至有的不动产如房舍、园圃也开始商 品化,土地买卖开始出现,但不普遍。在商品浪潮的冲 击下,人也转化成一种特殊商品。如《史记》在说到马、
牛、羊这类牲口的同时,还提到“僮手指千”。 为了适应商业交换的需要,金属铸币开始大量使用。 大约在春秋末年,晋、周等国已有青铜空首布流通于市 场,以后变为小型平首布,三晋和燕都铸造这种小布。而
燕、齐两国以铜刀币为主。布和刀的发行量很大,上面 一般有铸地的地名,常见者有安阳、晋阳、安邑、蒲坂、 高都、离石、白人、节墨等一百多个城邑名。三晋和周还铸
造过圆孔圆钱。战国晚期,齐、燕则通行方孔圆钱。楚 国的铜币较特殊,是仿海贝形的铜贝,俗称“蚁鼻钱”。当 时除用铜币外,也以黄金为币,尤以楚为最突出。楚金 币是圆形金饼或是锭形金版,上面打有郢爰、陈爰之类
的戳印。中原诸国也用圆形金饼,唯数量比楚为少。战国 金币在使用时可切割成小块,是与铜币不同的称量货币。 各地出土的铜币、金币数量很多,多者几十枚或成百上 千,表明当时已有大量的货币投入于流通。
随着商业的发达,许多城邑都划出一定的地段、范 围作为交易场所的市。市里面分成若干列,即出售货物 的“市肆”。市里有国家派去的市啬夫、市掾、市者等 官吏,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收税和维持秩序。
大城邑中还开设不少的手工作坊。如在河北易县的 燕下都和山东齐临淄古城遗址中发现有制陶、铜器、骨 器、铸钱等作坊的遗迹。当时不少的城邑成为货物的产 销中心。工商业的影响促使城邑发展。一是人口的大量增
加,二是城邑规模的扩大。《战国策》说战国以前,“城 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而战国 时则“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从这一对比中,清楚
地看到了战国和战国以前的明显差别。《墨子》、《孟 子》等书都说当时有“五里之城,七里之郭”,则这类 大城郭比比皆是。从城市人口来看,万家之邑并非最大 者,据银雀山出土的《库法》,书中指明大县为两万家,
中、小县为一万五千家或一万家。则战国时大县,其人 口总数当在十万左右。国都的人口更多,如齐的临淄多 达七万户,人口达三十余万。《战国策》说临淄城内的 大街之上,“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竽鼓瑟,
击筑弹琴,斗鸡走狗”。这里绘出都市的繁荣,有些居 民过着富裕的生活。 商业的发展,使商人开始具有独立经济地位,这和 以前的商人隶属于官府的情况大为不同。战国时有名的
大商人白圭,根据“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准则,在 掌握了有利时机后,靠贱买贵卖以获取厚利。当时“言 治生,祖白圭”,可见白圭的经商理论被别的商人奉为 信条。商人也经营高利贷,当时称高利贷资本为“子贷
金钱”,又称“倍贷”。高利贷以小生产者为其主要剥 削对象。商人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后,对生产者起到 支配作用。司马迁曾指出:“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 之,伯(百)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富
人虽无尺寸之封禄,但可与千户侯相埒,故他称这种富豪 为“素封”。大商人子贡来往于各地,所到之处,君主 “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极有威势的贵族也都相形见绌。 在商业和利润的影响下,社会上的人都逐利不休。有些人
甚至为了“利”或“财用”可以“不避刀锯之诛”,社 会秩序和道德观念都受到了不断的冲击。 商人靠剥削农民和手工业者而致富,损害了国家或 君主的利益,因而不少政论家主张“重本抑末”,即对手
工业、商业要采取压制或打击的策略,但也有人持不同 的看法,认为农、工、商、虞,缺一不可,主张在重农的 同时要保护手工业和商业,甚至提出了“农末俱利”才 合乎“治国之道”。
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各种身分的劳动生产者 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人的 身分、地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国以前,社会上的
自由民为贵族与农民,非自由民为臣妾或仆圉。各个社会 阶层的地位比较稳定,当时所谓“士之子恒为士”,“农 之子恒为农”,贵族和农民都是代代相传的,身分低贱 的奴仆等人当然也不例外。战国时期则不然,由于井田
制的瓦解,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封邑制为俸禄制所取 代,宗法贵族随之而没落下去,其中的一部分人转变为 依靠军事、政治、文化等方面专长而去谋求仕宦出路的 游士;农民从井田制的束缚下脱身出来而成为小自耕农;
出现了具有独立经济地位的手工业者和商人。这些士、农、 工、商,即当时所谓的“四民”,成为社会上活跃的因 素,职业也不再世袭相传。如农民接受文化教育后可以 上升为士,也可以弃本而逐末;士通过仕宦可以取卿相
之位而飞黄腾达,或如范蠡、子贡因经商而致富,或陷 于穷途末路而变成农夫。以往只有贵族才能凭其身分和 政治权力而获得大量的财富,而战国时各种不同身分的 人都可凭借才能或机缘发财致富。像庶人本属于最贫穷
的阶层,但战国时往往“庶人之富者巨万”,这是前所 未有的新现象。不过,在对财利的追逐中,既有获胜者, 也有失败者。特别是一些小生产者,他们破产后境遇悲 惨,甚至卖妻鬻子。这在当时并不少见。贫富分化的加
剧,使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尖锐。但彼此的角逐竞争,又 成为当时历史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四民之中以农民人数为最多。他们是当时社会物质 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小自耕农是国家租税、徭役、兵
役的承当者,故各国为了富国强兵,都致力于推行和贯 彻有利于小农的政策和方针。如魏国用平籴法,“行之 魏国,国以富强”;秦商鞅变法(见商鞅),也因重视 农业和农民而能“倾邻国而雄诸侯”。
据《孟子》所说,当时的小自耕农,有五亩之宅,百 亩之田,还饲养着“鸡、豚、狗、彘之畜”,如果没有 横征暴敛,“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老者还可衣帛食 肉。当时魏国的情况是,“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
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 三十五石”。他们为了生活稍能好一点,无不奋力耕作。 国家为了多收租税,用赏罚的办法迫使农民多收粮食。如 《周礼》中规定,“凡宅不毛者有田布,凡田不耕者出
屋粟”。另外象商鞅变法令中也申明,“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国家强 令农民多收粮食,实际上也是为本身利益而着想,如《管 子》就说:“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这
里道出了国家的富足必须建立在农业发达的基础上。 小农对社会虽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当时有些君 主对农民“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
所以不少农民“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农民 为摆脱困境,或弃本逐末,即弃农经商或去从事小手工业; 或出卖劳力,成为别人的雇工。当时所说的“庸”,就 是指雇庸劳动。庸也称为庸夫、庸客。在农耕、水利、手
工业方面都可以使用雇庸劳力。当时有所谓“市庸”者, 大约有的庸工聚集在市中,以等待受人雇用。国家遇灾 荒时,对有些农民实行以工代赈,这类农民也称为庸。据 《韩非子》记载,雇主一般付给庸工一定数量的钱币作
为酬金,故主人雇工常称为“买庸”,雇庸制是商品货 币关系发展的产物。 战国时奴隶较多,当时称为臣妾,或僮、虏、仆妾、 舆隶、厮舆、胥靡、隶臣、白徒、臧获等。即使在一些
平民家中,也常拥有一两名奴隶,改变了过去只有卿大 夫等较大贵族才能占有奴隶的旧传统。 奴隶来源有几种,一是战争中的俘虏,《墨子》说 战争中得到的战俘或敌国臣民,男子为胥靡,女子为舂
米、酿酒的奴隶。秦律也规定,凡敌军之降者,一律入 于隶臣。胥靡、隶臣皆为官府奴隶;二为自由民沦落为 奴者,特别是农民因破产而“嫁妻卖子”,这在战国较 为常见。
主人一般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而获得奴隶。一是国家 之赏赐。如秦对立军功者则赐虏若干名,秦法还规定,能 为破大案提供重要线索者,官府则赐臣妾二人。二是从 市场上所买得。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下,奴隶和牛马
一样地出现在市场上。《周礼·质人》:“掌成市之货 贿、人民、牛马……。”“人民”即指奴隶。云梦秦墓 中所出的秦《日书》,其中多处提到“出入人民、马牛、 禾粟”,“入臣徒、马牛它牲”。“出入”即买卖之意。
可见买卖奴隶和买卖牲畜、谷物一样频繁。从秦律得知, 官府可以把部分官奴出卖给民间,百姓也可以借用官府 之幼奴,或卖私奴于官府,官私奴隶通过一定的渠道可 以相互转化。
奴隶劳动除了用于家务劳动外,还广泛地用于各种 生产方面。《荀子》、《韩非子》中所提到的臧获,就 属于使用于农田耕作的奴隶,秦律中也有关于臣从事于 田作的记载。官府的奴隶除负担诸如筑城、修路之类的
苦役外,还用于耕作、矿冶、舂米、酿酒和洒扫等方面。 三晋、齐、秦等国还有一种和奴隶身分相近的赘婿。 贾谊说秦的习俗是,“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 赘”。则赘婿多从贫家子弟转变而来,实际上成为富家
的奴仆。云梦秦墓中所出的魏《户律》,其中即有不准 把田地授予赘婿的规定,其地位低于平民是显而易见的。 官僚贵族也剥削一般的平民,如秦国的军将或士卒, 得敌人甲首者即可“隶五家”,即从国家的编户之民得
到五家以供其役使的权利。还有是官吏或军将以“士卒 为弟子”,或者是“臣士卒”。有的农民因租税徭役过 重而自动投靠到官吏贵族那里以求庇护。这是一种比较 特殊的剥削关系,即平民也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剥削的
对象。 各国的变法和新的君主集权制 魏、楚、齐、韩的政治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
政治上层建筑势必有所调整。从战国初年起,各国的变 法运动,正是为顺应经济变化所作出的努力。 魏进行变法最早,开始于文侯时。文侯礼贤下士,师 事儒门弟子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人,又任用李悝、吴
起、西门豹等人,这些出身于小贵族或平民的士开始在 政治、军事方面发挥其作用,标志着旧的世族政治的终 结。 李悝是魏文侯、武侯时进行政治改革的重要人物之
一。他曾兼采各国成文法而作《法经》,《法经》分《盗》、 《贼》、《囚》、《捕》、《杂》、《具》六篇。《盗》 篇中规定大盗要戍边为守卒,重者则处以死刑。甚至道
路拾遗也是有“盗心”的表现,犯者要受刖刑。可见《法 经》采用严酷的手段以保护私有权。“贼”指杀人、伤 人。“杀人者诛”,其家属则没于官,李悝以为《盗》、 《贼》两篇最重要,故刊于《法经》之首。《法经》对
人民群众的反抗活动则予以严厉的镇压,如规定一人越 城者要处死,“十人以上夷其乡及族”;“群相居一日 以上则问,三日以上则判死刑”;对于盗窃符、玺者要 处重刑;又禁止人民议论法令,违者处死。以上的规定
都是为了保护王权和加强专制主义。 李悝又作《尽地力之教》。他认为农民治田勤谨,“则 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即要农民增强劳动强度 和发挥种田积极性,以保证国库收入。李悝又作“平籴
法”,即在丰年时向农民多征粮食以作为储备,供荒年 时调剂之用,农民便不致因饥馑而破产或流散。这样既 缓和了社会矛盾,又使国家不会失去大量的劳动人手,李 悝实行这种保护小农的措施,是魏国能够富强的重要因
素。 楚在悼王时,魏吴起奔楚,悼王用吴起进行变法。当 时楚“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吴起下令宣布封“君 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废公族疏远者”,把一部分
贵族流放到边远之地,以此来摧毁和削弱强大的旧世族 势力。又“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以贯彻用 人唯才的方针策略。楚经过初步的改革,国家收入增多, 吴起用来扩充武备,国力开始强盛起来。但进行改革仅
一年,悼王死,旧贵族攻杀吴起于悼王之棺旁。肃王即 位,以伤害王尸的罪名严惩了这些不法分子,“夷宗死 者七十余家”。吴起改革虽受挫折,但楚的旧贵族力量 因遭到了严重的打击而有所削弱。
楚简(部分) 湖北江陵望山出土 战国初年,齐的大权在田氏手中。后田和得到周王 承认而成为齐君。田和之孙威王针对卿大夫专权,国力 不强之弊,着手整顿吏治,
如即墨大夫治即墨,“田野辟, 民人给”,而阿大夫治阿,则“田野不辟,民贫苦”。威 王诛阿大夫而重赏即墨大夫。威王又用邹忌为相,邹忌 颇注意“谨修法律而督□吏”。由于齐在官吏中明赏罚,
故“齐国以治”,到威王末年,“齐最强于诸侯”。 韩在七雄中疆土小而国弱。昭侯时,申不害学术以 干昭侯,昭侯用不害为相,申不害的“术”是要求君主“因
任以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即 君主应有一套控御臣下的策略,以提高官吏的行政效率。 故申不害治韩也收到一定的成果,史称申不害“修术行 道,国内以治”。
秦商鞅变法 秦在战国初年,旧贵族势力较强,阻 碍了历史的前进。到孝公时,秦还是“君臣废法而服私, 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受到魏、楚两国的侵迫。秦 在各国中地位不高,不能参与中原各国的盟会,各国常
以“夷狄遇之”。在内外的压力下,秦孝公迫切地要求 变法图强。 卫人公孙鞅,听说秦正下令求贤,遂入秦,“说孝 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立即用
他开始变法。后来秦封公孙鞅于商,故又号为商鞅。 公元前356年,商鞅下变法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 司连坐,不告□者腰斩”,“匿□者与降敌同罚”。通过
残酷的连坐法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凡民有两子以上不 分家者, “倍其赋”, 即把大家庭拆散,以便于小农能 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租税和力役。农民“致粟帛多者”,可
免除其徭役或租税,不努力耕作或弃本逐末,其全家都 要被罚作奴隶;人民立军功者可得爵,私斗者则受罚;宗 室无军功者,便不能获得贵族身分;新的军功贵族按爵 位高低来决定他们占有田地、奴隶多少和服装的等次。
商鞅的变法令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新法才实行了 一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当时太 子也违法。商鞅严惩太子的师傅以儆众,从此无人再敢 公开反对新法令。
公元前350年,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商鞅 又下第二次变法令:为使父子、男女有别,禁止家人“同 室内息”。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将
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四十一县,县置令、丞,以 新的县制取代旧的封邑制;废井田,“开阡陌封疆”,改 变了对田地的分配和使用的办法。 变法后五年,秦国富强起来,并开始向东发展。公
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子惠王即位,商鞅被杀。但变法 的成果沿袭不变,终于使秦走上日益强大的道路。当时 各国都进行变法,以秦取得的成果为最突出,为秦后来 翦灭群雄奠定了基础。
官制、兵制和法律 官制 战国各国都吸收春秋时君权下替的历史教训, 建立新的官僚体制以纠过去宗法贵族把持国家大权之失。
战国时中央最高的官吏为相邦。相邦是百官之长,治 理朝中百事,对大小官吏有赏罚之权。各国都置此官,但 名称上略有歧异,有些国家借用太宰、□宰、令尹之类 的旧名。有的国家称为宰相,秦有时不置相邦,而设左、
右丞相。 较相邦为低并分掌各种具体职务的官吏,有主管民 政、军事和工程事务的司徒、司马和司空(见三有事),有 管理刑罚和辞讼的司寇或司理。还有专管农业、手工业、
山林资源的司田、工师、虞师等官。 地方上一般都分成若干县,以替代过去贵族的封邑, 秦商鞅变法后,全国共设四十一县,《战国策》说魏有 百县。县也称都,古书中常将县都连称。在县以下有乡、
里。有的国家在乡、里之间还有州。里之下又分成若干 个什、伍,伍是五家,什是十家。县的主管官吏为令,秦 或三晋,也称县令为大啬夫。在令之下有丞、尉、御史 以及县司空、县司马等官。乡、里设三老、里典、伍长
等。县置于君主统治之下,君主的政令可通过地方小吏 一直贯彻到乡、里,中央集权制比过去大为加强。 各国在边境地区或新占领的地方,往往设郡以统县。
如魏在河西设上郡,秦灭蜀后设蜀郡,赵打败林胡、楼 烦后建立云中、雁门等郡。战国时的郡都比较大,韩的 上党郡有十七县,赵、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县。 郡的主管官吏为守,也有称太守者。设郡的目的是为了
加强地方的军事防御能力,故郡守除治民外,还掌握兵 权,可以率兵自卫或出击敌人。 从相邦到地方的守、令,都由国君来任免。在任命 官吏时要授予官玺。官吏有了官玺才能行使其权力。在
免官时君主又要将官玺收回,当时称为“收玺”或“夺 玺”。君主通过所谓的“上计”,考核官吏治绩。官吏不 称职或有过失者,君主可收其玺而免其官。《荀子》说: “相邦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
不当则废。”相 邦为百官之长,如君主对其不满,随时可被免职。可见 当时对官吏的考核是比较严格的。正因为如此,各国政 府大都能保护较高的行政效率。 春秋时实行任人唯亲,官吏主要由公子、公孙担任。
战国时任人唯贤比较流行。虽然象齐、楚等国任用宗族 的现象仍未断绝,但多数国家都主要从平民中擢用有用 人才,甚至象申不害、范雎等出身于贫贱者也能被破格任 用。秦多用外来的客卿,广揽天下的英才。秦能最强于
天下,与此不无关系。官吏人才多通过大臣或名流之推 荐和保举。如果推举者徇私,则将受到一定的惩罚。如 秦国对于“凡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官吏一般都是领取实物为俸禄。高官可以食禄千钟, 甚至到三千钟、万钟。稍低的俸禄为一千石,依次而下 为八百石、七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 二百石、一百石、五十石。更低者为斗食。按照秦制,六
百石以上者皆属高官级别。官吏有特殊功勋者,国家往 往赏赐田地。如《商君书》曾说:“得甲首一,赏爵一 级,益田一顷。” 封爵仍有,但和春秋之制有较大区别。如属宗室或
有功之大臣,可获得君或侯之称号,有封邑或封地,主 要食租税,仅有一定的治民权。这些封君多终身或传数 世,很难长期世袭。稍低者为卿或大夫,一般是奖励给 功臣或名贤。秦的爵制,级别较多,从侯到大夫、士。其
中的低爵,获得者为平民或士兵。 兵制 由于战争频繁,各国都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 力量。士兵来源于募兵或征兵。当时所说的“练卒”或 “练士”,当是招募而来,并经过相当训练、具有较好
装备的常备军。但遇大战时,也随时征发适龄男子服兵 役。如秦赵长平之战,秦昭王亲赴河内,下令民身高七 尺到六十三岁的男子都要开赴上党。各国为了激励士兵 奋勇作战,采用不同的奖赏办法,如齐国的技击之士,得
敌首者可拿到赏金;魏国的武卒,其家属可以免役。秦 国除用奖赏外,还用严刑相胁,这也是秦军战斗力很强 的原因之一。 战国时王权很集中,故君主都把兵权牢牢地控制在
自己手里,如军队的将帅都由君主任命。战国早期,军 将常由相邦充任,以后则由其他高官为之。将帅非常设 官,战事结束后即罢。在调动军队时,君主用虎符为信 物。虎符为铜质、虎形,分左右两半,有子母口可以相
合。右符在王所,左符在将领之手。王若派人前往调动 军队,就需带上右符,经过合符,军将才能听命而动。根 据秦国“新□符”的铭文,地方发兵超过五十人,就必 须有王符。可见君主对军队的控制相当严格。
法律 战国时各国都用严刑峻法以治国。为此而制 订出一批新的成文法典。魏有李悝的《法经》,最为有 名。赵有《国律》,燕有《奉法》。但这些法典都早已 亡佚。秦律是在《法经》的基础上编订而成,也已不复
存在。但1972年出土的云梦秦律和其他有关材料,其中 大部分都应是战国时期秦国的法律条文,是了解秦或其 他国家法制状况的宝贵资料。 秦律将保护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放在首要的
地位,如对犯盗窃罪者处罚极为严酷。凡参与分赃或窝 赃者,则将和盗窃者受到同样的惩罚。窃贼盗窃所得,其 价值超过六百六十钱,就要被处以次于死刑的重刑。如 盗窃别人的桑叶,其价值不到一钱,也要服苦役三十天。
其次,法律对官吏的违法行为颇为重视。秦律中有 多种的官府法规性质的内容,如有《置吏律》、《效律》、 《军爵律》等,还有和生产有关的《田律》、《工律》和
《金布律》。官吏在执法时忽于职守者为“不胜任”,对重 罪轻判或轻罪重判为“不直”,“不胜任”和“不直”都 构成犯罪。“不廉洁”的官吏为“恶吏”,也为法律所不容。
官吏因犯小的过错,则将受到交纳实物的“赀罚”。秦 法对官吏约束较严,表明秦十分注意吏治。 战国诸侯称雄形势图(公元前350年) 战国时刑罚残酷。刑罚有死刑、肉刑、徒刑等类。肉
刑分髡、黥、刖、劓等。徒刑是使罪人长期服苦役,三 晋称这类罪犯为胥靡,秦称刑徒城旦或鬼薪、隶臣。秦 徒刑中以城旦为最重,犯人髡发穿赭衣,颈中戴铁钳,脚 上戴铁□。同时还要处以黥、劓等肉刑。城旦在严密的
监督下服长期的苦役,实际上成为罪犯奴隶。肉刑在战 国时已成为前一时代的残余,而徒刑则变为一种重要的 惩罚手段。较轻的刑罚有迁刑、笞刑和罚金、罚徭。迁 刑是把犯人迁徙到边地去服役或戍守。犯人的家属也要
承担法律责任,《法经》中的三族刑,即犯人的父、母、 妻的亲属也要受株连。秦律中所谓的“收”,也是指籍 没罪人的妻孥。
七国的兼并战争和秦的统一 战争规模的扩大 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比春秋时更为 激烈和频繁,规模也更大。各大国都拥有雄厚的武装力
量,三晋、齐、燕各有带甲之士数十万人,秦、楚两国 各有“奋击百万”。在作战时更是大量出动,秦、赵长 平一役,赵出兵四十多万人;秦为了灭楚,动员兵力达 六十万人之多。春秋时的大战,有时数日即告结束,战
国时则短者数月,长者可以“旷日持久数岁”。作战双 方都要求消灭对方实力,因此一次战役中被杀的士兵多 达数万人乃至数十万人。“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野 以战,杀人盈野”,已成为常见的现象。战争中消耗的
物力也十分惊人。《孙子兵法》说“兴师十万,日费千 金”。《战国策》说一次大战,仅以损失的兵甲、车马 而言,“十年之田不能偿也”。 各国为了克敌制胜,还竞相改进武器装备。韩、楚两
国都以武器制作精良而著称于当时。兵器方面的最大变 化是铁兵器开始出现。如《史记》有“楚之铁剑利”的 话,《荀子》也说楚的宛(今河南南阳)地所出的戟和 铁矛极为锋利。河北易县出土有战国末年燕国的钢戟和
钢剑。另外,当时还有铁甲和铁盔。武器中的新品种有 弩,弩是在弓上安装木臂和铜制的郭,即利用简单的机 械将箭从弓上射出,使箭具有很强的穿透力,像韩国所造 的劲弩,可把箭射到六百步以外。作战用的器械也多种
多样,如有攻城用的云梯、冲车,水战用的钩拒。有关 的情况,在《墨子》的《备城门》等篇中都有记述。 作战方法和兵种,也随着战争规模扩大而发生变化。
长期以来以车战为主的作战方法,渐退居于不太受地形 条件限制的步战之下。在北方民族的影响下,骑兵作为 新兵种开始推广。《战国策》说七国各有骑数千匹或万 匹。
为了便于骑战, 公元前 307年, 赵武灵王命令“将 军”、“大夫”、“戍吏”都要穿胡服,即历史上有名 的“胡服骑射”。在《孙膑兵法》中,曾提出“用骑有十
利”的看法。骑兵的许多长处,非其他兵种所能及,当时 兵家对此已深有认识。 为了加强防御,各国不惜动用大量人力来修建长城。 齐的长城西起于平阴防门(今山东平阴),南面到海边
的琅邪。魏为了保护其河西,曾在今陕西洛水以东筑长 城。赵国在漳水、滏水流域修造过长城,赵武灵王又在 阴山下修长城。燕国在大破东胡以后修造长城,西起造 阳(今河北怀来),东止于襄平(今辽宁辽阳)。燕、赵
修筑北边长城,目的在于防御北方各族入侵,后来秦、汉 长城即在其旧基址上加固而成。(见彩图河南林县边墙 岭战国时期赵国南长城遗址) 魏的盛衰 魏是战国初年中原的一个强国。文侯、武
侯两世,魏因经过政治改革而国力强盛,东面屡败齐人, 又灭中山国,西面则派李悝、吴起守西河,一再挫败秦 人的进攻。 到惠王时,魏更加强大,从此更加紧侵伐宋、卫、韩、
赵等国。公元前354年,魏攻赵,次年,魏攻陷赵的邯郸, 齐救赵败魏于桂陵(今山东曹县),后魏将邯郸归还给赵。 公元前344年,惠王在逢泽(今河南开封南)开会,“率
十二诸侯,朝天子于孟津”,并于是年开始称王,成为七 国君主中最先称王者。他在礼制方面处处模仿天子,企 图使中原各国都能听从魏的号令。 惠王称王是魏国强盛的顶峰,但很快就开始走下坡
路。公元前341年,魏军在马陵之战中,为齐伏兵所败,损 失十万兵,主将太子申、庞涓都战死,实力大为削弱。魏 在西面又受挫于秦,失去少梁(今陕西韩城),河西屏
障被秦突破。公元前340年,秦商鞅率兵伐魏,虏魏将公 子□。惠王被迫从安邑(今山西夏县)迁都于大梁(今 河南开封)。由于魏一再在军事上失利,不能继续称雄 于中原,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和齐威王在徐州(今山东滕
县)相会,互尊为王,承认魏、齐的对等地位,以共分霸 业,并缓和魏、齐的矛盾。 由于秦的崛起,秦东向发展,魏首当其冲,成为秦 进攻的主要对象。故惠王以后,魏日益削弱。
秦的对外进攻和疆土的扩大 秦经过商鞅变法,国 势蒸蒸日上,不断攻打韩、魏,以扩大秦的疆域。公元 前333至前328年,秦接连击败魏军,魏被迫割地求和,失
去其全部河西之地。公元前325年,秦惠文王也开始称王。 秦强大之后对三晋威胁很大,公元前318年,魏公孙衍起 来联赵、韩、燕、楚“合纵”攻秦,结果被秦打败,将帅
被秦俘获。公元前316至前313年,秦先后攻占赵的中都 (今山西平遥)、西阳(即中阳,今山西中阳),蔺(今 山西离石西)。大败韩军于岸门(今河南许昌)。对三晋
的攻伐都取得了胜利。 公元前312年,秦、楚大战于丹阳(今河南淅川一带), 楚大败,楚的军将死者七十余人。楚怀王又派兵袭秦蓝 田,又败于秦。秦从此取得楚汉中地的一部分,置汉中郡,
而楚失去西北的门户。秦又不断攻打义渠之戎,西向而 拓地。公元前 316年,蜀有内乱,秦惠文王派司马错一 举而灭蜀,于是秦益强,“富厚,轻诸侯”。 齐伐燕和燕破齐 魏、齐相王以后,齐成为关东的
最强者。燕王哙晚年,哙让国于大臣子之,太子平聚众 攻子之,引起内乱。公元前314年,齐宣王派田章率兵攻 燕,仅五十天就灭燕。齐军对燕人肆意蹂躏,引起燕人 反抗,终于赶走齐兵,但燕也因此而残破。赵武灵王护
送燕公子职回国继位,是为燕昭王,燕国复定。 齐□王时,武力很强,对外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公 元前301年,齐、秦率韩、魏攻楚,败楚于重丘(今河南
泌阳一带),杀楚将唐昧。公元前296年,齐又联合三晋 和宋等国“合纵”以攻秦,秦不利,故退出一部分侵占 别国的土地而求和。齐和燕又战于“桓之曲”,燕损兵 十万。□王因屡胜而更加骄傲自满。公元前288年,齐和
秦曾一度互相称帝,齐□王为东帝,秦昭王为西帝,齐 和秦成为天下的两强。公元前 286年, 齐又灭“五千乘 之劲宋”, 使得“泗上诸侯邹、鲁之君皆称臣, 诸侯恐
惧”。但齐因连年兴师用众,造成“□积散”、“民憔 悴、士罢弊”。特别在灭宋以后,齐实际上已成为强弩 之末。 燕昭王即位之后,礼贤下士,乐毅等人都奔赴于燕,
经过二十八年而“燕国殷富”。公元前284年,燕联合三 晋、秦楚而大举伐齐,齐无力抵御,燕将乐毅很快攻下 齐都临淄,□王出走,不久被杀。齐除莒、即墨以外的 七十余城都为燕所占领,并成为燕的郡县。公元前279年,
燕昭王卒,子惠王立,惠王以骑劫代乐毅,齐将田单举 兵反攻,杀骑劫,大破燕兵,收复了所有的失地,迎齐 襄王入临淄。齐虽能取得胜利,但国力未能因此而重振。 楚的削弱 春秋时楚和晋为两强,进入战国后楚已
大不如以前,但因其地广人众,在关东六国中仍是比较 强大的一国。魏公孙衍“合纵”攻秦,楚怀王曾被推为 纵长。怀王时楚又灭越,楚的疆域扩大到今江浙和鲁南 一带。自从秦、齐两国强盛起来之后,楚不断和秦、齐
进行斗争,但都遭到失败,最后楚怀王被秦诱至秦国而 死于秦。 到楚顷襄王时,顷襄王“淫逸奢靡,不顾国政”,又 不修城池,不设守备。公元前280年,秦攻下楚的汉北地及
上庸(今湖北竹山),司马错又从蜀而攻楚的黔中郡(今 湖南西部)。次年,秦将白起更是引兵深入,攻下鄢(今 湖北宜城)、邓(今湖北襄樊附近)和西陵(今湖北宜 昌西),次年攻占了郢都,秦军继续南进,一直打到今洞
庭湖边上。楚的军队溃散而不战,楚顷襄王逃窜于陈(今 河南淮阳)。秦在所占领的楚地设立黔中郡和南郡,从 此,“楚遂削弱,为秦所轻”。 赵向北发展和长平之战 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
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当时在赵北面或西北方面的林胡、 楼烦等北方民族,是赵国的强敌。武灵王乃向北进攻,“攘 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武灵王晚年,传位
于子惠文王,自号为“主父”,“而身胡服,将士大夫 西北略胡地”,占领今内蒙古南部黄河西岸之地,建立 云中、九原两郡,又在阴山下修长城。故在战国晚期赵 成为实力仅次于秦、齐的军事强国。
公元前270年,秦、赵战于阏与(今山西和顺),赵 将赵奢大败秦兵。公元前 263年,秦攻占韩的南阳(今 河南沁阳一带),使韩和其上党郡隔绝。郡守冯亭便以
上党降赵。秦和赵为争夺上党郡而发生了有名的长平之 战。公元前260年,赵军被困于长平(今山西高平),因 绝粮而全军降秦,秦坑杀赵卒四十余万人。次年,秦军 乘胜进围邯郸,攻打两年多而城未下。后因魏信陵君及
其他国家派兵救赵,秦才解兵而去。赵经过长平之战和 邯郸被围,实力大为削弱。 秦灭六国 秦从孝公、惠文王时开始向东进攻,取 得不少胜利。到昭王时,灭六国的基础已经奠定。昭王
任用足智多谋的魏冉为相,《史记》以为秦所以“东益 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向稽首者”,都是 魏冉的功劳。后来又任用范雎,雎对外主张远交近攻,对 内则主张要清除贵戚大臣之有势者。昭王采用其谋,使
秦更为强大。到昭王末年,属于三晋的上郡、河东、上 党、河内、南阳等地都被秦所攻占。秦又南灭巴蜀,建 立巫郡、黔中郡和汉中郡。其疆土之大,六国中罕有其 匹。特别是“天下之枢”的韩魏,是当时经济、文化上
最先进的地区。而秦占领了不少韩、魏的领土,两国之 君甚至入朝于秦,“委国听命”,秦对中原已起到主宰的 作用。 到秦庄襄王时,东周、西周都被秦所灭,“秦界至大
梁”, 其势力进一步深入到关东地区。公元前246年, 秦 王政(见秦始皇)即位,吕不韦仍为相,招致天下宾客, 准备灭六国。公元前237年,秦王政亲自执政,以李斯为
佐,开始大规模对关东用兵,为配合军事上的攻势,秦 又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以分化其内部。 公元前230年,秦灭韩,以韩地为颍川郡。公元前228 年,用反间计杀赵将李牧。次年,攻下邯郸,虏赵王迁。
赵公子嘉逃到代地,自立为王。公元前226年,秦破燕,燕 王喜逃到辽东。次年,秦决河水灌魏都大梁,城坏,魏王 投降,魏亡。公元前223年,秦将王翦率六十万人攻楚,虏
楚王。次年,秦完全攻占楚地,楚亡。公元前222年,秦 攻辽东,虏燕王喜,又攻代而虏代王嘉,燕、赵两国亡。 次年,灭齐,中国统一。 经过战国,全国从分裂割据的状态走向统一,是历
史发展的必然。从春秋到战国,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农业、手工业、水利、交通、商业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 发展,使各地区经济上的不平衡性减少,彼此间的联系 加强,相互的依赖关系更为密切。经济的发展,为全国
统一奠定了基础。政治方面,各国经过变法,建立了百 官必须服从君主法令的新的中央官僚制度;地方上原来 的贵族分封制为郡县制所取代,从而消除了各自为政的 现象。政治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为大一统政权的出现准
备了条件。 秦能够统一中国的客观原因为:秦据有富饶而又易 守难攻的关中地区,具有良好的地理环境;秦变法比关 东六国更为成功,对旧势力、旧制度的铲除较彻底,故
在经济、政治方面比其他各国更为先进。秦昭王时,荀 子曾到秦国去过。他说秦实行法治很成功,统治阶级内 部矛盾较少,政治清明,故秦从孝公至昭王,军事上屡 能获胜,决非偶然。
边境内外各族 春秋时期中原的戎、狄,到战国时都已和华夏族融 合为一了。但在离中原较远的地区仍有许多其他民族,这
些民族居住在燕、赵、秦、楚等国境内或境外。 胡貉和氐羌 胡貉是当时人对北方各族的泛称。分 布在今东北或蒙古大草原上者为东胡和匈奴,分布在今 内蒙古东部和河北、山西北部者为林胡、楼烦。这些民
族主要以畜牧为生,善骑射,是各族中武力最强者,中 原各国受其威胁较大。赵国从襄子时起就不断和其北面 的胡貉人作斗争。武灵王时,赵曾经大破林胡、楼烦,把 所占领的土地置为赵的郡县,但双方的斗争并未结束,到
战国末年,赵将李牧又“灭□褴,破东胡,降林胡”。 战国后期,燕将秦开袭破东胡,东胡却地千里,燕 乘胜而进,在边境上修建长城,又置上谷、渔阳、右北 平、辽西,辽东等郡。
匈奴长期受东胡的控制,和中原国家的关系较少。 □貉人分布于今辽宁境内,他们以渔猎和农耕为业, 不同于以畜牧为主的胡貉各族。在今内蒙古、辽宁等地, 发现过不少战国时期的古墓,出土有青铜的短剑、匕首、
戈、工具和马饰等物,还有铁器、金银器和燕国的刀币。 这些遗物当是□貉各族所遗留下来的,因为其中有些器 物或花纹具有浓厚的畜牧民族文化的特征。但里面也有 些器物是仿自中原,或者就是从中原流入的。这表明当
时这些民族和中原各国有来往关系,甚至受到中原文化 明显的影响。 氐、羌族分布于今西北,和秦邻近者为大荔、义渠, “筑城数十,皆自称王”。秦于战国早期灭大荔,和义
渠相周旋时间最长,到公元前272才灭义渠,并将所得到 的土地建立了陇西、北地郡。 巴蜀 战国时蜀人分布在今川北和川西一带。巴人分 布在川东的嘉陵江、长江沿岸。秦惠王时,秦派司马错
率兵灭蜀,同时也灭巴。秦将蜀王降为蜀侯,派陈庄为 蜀相以监督蜀人。公元前301年,蜀起来反抗,秦又派司 马错定蜀,后来就开始在蜀、巴设立郡县。蜀人的历史 很古老,从出土的铜器来看,它早期受商、周文化影响,
到战国时则受秦、楚影响较大。在蜀人和巴人的青铜器 上,常见有属于他们自创的象形的文字。青铜器制作甚 精,和中原各国所作者可相媲美,可见其文化程度之高。
越 越人分布地区颇广。今浙江、江西和两广、福 建等地都是越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战国文献记载中已 有“百越”、“扬越”、“瓯越”、“闽”等名称不同 的部族。
根据考古发现,可知在浙江和广东、广西一带,战 国时期越人在青铜器制作方面已进入发达的阶段,能冶 铸出精美的钟、鼎和戈、矛或多种工具。器形、花纹带 有地方特色,但也能看出有楚文化的某些影响。在广东
的有些遗址中还发现有铁器,尽管数量不多,也表明中 原的先进文化已进入到今岭南地区。 诸子的思想与学说 战国时期在文化教育方面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主
要是学在官府的传统被打破,少数贵族已不能再继续垄 断文化知识。随着私学的出现,“孔墨之弟子徒属,充 满天下”。社会上涌现出大量的文学游说之士,为学术 文化的繁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齐国国君为了富国强兵而争相礼贤下士,甚至连一 些贵族、官僚也招贤养士。齐国在临淄稷门设馆,招徕 慎到、邹衍等知名之士,给予优厚的生活待遇,让他们 不任职而议论国事,从战国初到战国末,稷下一直是重
要的文化学术中心。秦相吕不韦也“招致士,厚遇之,至 食客三千人。”《吕氏春秋》一书即由其门客撰写而成。 养士之风的盛行,为文学之士提供了活动的环境和条件。
他们可以潜心于学术,著书立说,使文化学术获得空前 发展。 《汉书·艺文志》说:“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 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说明
众多学派的产生是出于不同的政治需要。各国君主不仅 对各家“兼而礼之”,不主一家,还鼓励和支持各家之 间的相互论战,促进了思想的活跃和学术的繁荣,出现 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当时显学除孔、墨两大家之外,还
有道、法、阴阳、名辩诸家,一家之中也不断分化为更 小的学派,如韩非说战国末“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各 家都抱着“以其学易天下”的宗旨,而他们确实“皆有 所长,时有所用”,对当时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都作
出一定的贡献。 墨子,名翟,约生于春秋末年,鲁人,是墨家的创 始人。墨家的出现较儒家略晚,但墨家对儒家的观点持 反对态度,儒、墨成为水火不相容的两大派。流传至今
的《墨子》一书,其中保留着墨子的思想和主张,也有 部分为其后学的作品,书中提到的尚贤、尚同、节用、节 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兼爱、非攻十种主张,是 墨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墨学带有较强的人民性和进步性,
在战国时为显学,但从秦汉开始,墨家某些观点渐被儒 家所吸收,其余则因不合世用而得不到人们的重视,故 渐趋于衰落。 孟子,名轲,邹人,曾受业于孔子之孙子思之门下,
是战国中期的儒学大师。孟子主性善之说。他要求人们 通过存心养性,努力使仁、义、礼、智这四种品质扩而 大之。在政治方面他提出了关于仁政的学说。仁政的具 体内容是要求君主去注意和改善农民的生活处境。他还
提出“民贵君轻”的说法。孟子的学说对后代的思想文 化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他的仁政和重民思想,对 后代开明君主或进步思想家都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北宋 以后,孟子的著作也成为儒家的经典。长期以来,孟子
因仅次于孔子而被称为“亚圣”,人们也把儒学称之为 “孔孟之道”。 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漆箱盖上的二十八宿图象 老子,事迹不详,流传至今的《老子》,是研究老
子思想(即道家思想)的主要依据。书中提出唯物主义 的天道自然的观点。以为天地都是按照客观规律而运动 的。老子在朴素辩证法的指导下,认为世间万物之间存 在着相辅相成、相互对立转化的联系。他在治国方面则
强调“无为”。即要遵循客观规律,不要逆理而动。特 别注意宽减农民的租税负担。《老子》书中的许多哲学 原理,对后来中国社会有过深远的影响。如统治上层常 用“无为”来缓和国家与人民的矛盾,而象小胜大、弱
胜强之类的思想,又成为下层人民展开反抗斗争时不可 缺少的精神力量。 庄子,名周,宋人。他曾作过漆园吏,约与孟子同时 或稍晚,是战国时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流传至今的《庄
子》,涉及了许多有关宇宙万物的探索和讨论。《庄子》 把道看作是宇宙的本体。道是自然无为,人只能顺从它 而不能超越它或违背它。故崇尚道实际上就是崇尚自然。 《庄子》还提出了避免形而上学看问题的相对主义,即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彭 祖为夭”。但相对主义运用到社会政治方面,则认为儒 墨孰是孰非无法回答,从而导致认识上走向不可知论的 倾向。由于《庄子》崇尚自然,故而强调人的活动必须
和客观规律相顺应。但另一方面,只强调适应自然却又 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末赵人。他批判各家,又 吸取各家之长,是战国末儒家之中最有影响的儒学大师。
他接受了道家的自然观。所不同的,是荀子以为人定胜 天而不应单纯顺应自然,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著 名论点。 荀子在人性问题上的见解,与孟子正相反,他主张
人性恶,认为经过后天的教育才能使人为善,以至变成 圣人。但孟子的重民思想,也为荀子所继承。他还进一 步发挥了儒家一贯的崇礼主张,在强调礼治的同时,又 提出实行法治的重要性,这是他和以往儒家的不同之处。
王霸并用,礼治与法治相辅而行,是荀派儒学的一大特 色。 韩非,战国末韩人。和李斯都曾师事荀况。他是战 国末法家中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一书,是其思想
之集大成。他以为人类历史是发展变化的,所以应该根 据当时的实际来制订政策,即仁义只适用于古代,而当 今就必须依靠暴力和法治。在此基础上,韩非继承和总 结了战国时期各个法家学派的经验,认为法、术、势三者
必须并重。法固然重要,但君主要有一定的权力和威势, 否则法令难以贯彻下去。除了势以外,君主还要有一套 控驭臣下的权术,否则君主的地位不会巩固。他又以申 不害、商鞅为例,说明只有法或只注重术都是有缺陷的。
故韩非成为战国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荀子的人性恶为韩非所继承。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趋 利避害,因此治国就离不开刑、赏,而且用刑越严越好。 他又提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
王之语,以吏为师。”即不允许法家以外各个学派的存 在,彻底否定德化和教育的作用,使极端的专制主义贯 彻到文化思想领域。以上的一些主张为促进秦统一和速 亡都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有关法治若干基本准则,在以
后的两千多年中,一直为许多王朝所采用。 出现于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是当时文化发展方面 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一。诸子的学说,是当时人智慧的 结晶,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是中
国古代宝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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